常山县人民医院自主定价项目价格公示
根据浙江省关于印发《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》通知(浙价费[2000]10号等文件及常价[2015]6号文件精神,我院重症医学科拟开展高压氧治疗医护陪舱服务费(特需门诊服务)新增自主定价项目1项(详见附表),以保障重症患者高压氧治疗过程中的安全,自发文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后正式实施,敬请监督。我院接受公众以来电、信函等形式监督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20日—12月3日
公示地点:院务公示栏(门诊大厅一楼)及医院微网站
公示受理电话:0570-5119031
常山县人民医院
2025年11月20日
附表:常山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新增自主定价服务价格公示表
序号
| 项目编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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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
| 除外内容
| 单位
| 价格(元)
| 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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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33A00031 | 高压氧治疗医护陪舱服务费(特需门诊服务) | 人次 | 200 | 自费 |


